首开先河,中小学心理督导实现制度化、体系化(1)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服务是社会心理服务的核心,心理健康教育又是心理健康服务的基础,在新的时代背景和要求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如何切实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教师队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是重要保证,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浙江省积极应对这一挑战,在多年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在全国首开先河,推出中小学心理辅导督导师制度,出台了《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督导师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心理督导网络建设意见》,并于2019年初举办了首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督导师高峰论坛暨首批行政督导师培训班。近日,本刊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朱永祥院长、浙江师范大学钟思嘉教授及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庞红卫博士。〔关键词〕心理督导;制度化;体系化;专访
〔中图分类号〕 G4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2684(2019)15-0004-06
访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朱永祥院长
记者(以下简称记):朱院长,您好!在全国范围内,浙江省率先建立中小学心理督导体系,这是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重大创举。请问督导体系的建立是基于什么构想?它与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以及2016年国家卫计委等22个部门颁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重大指导文件有什么关联?
朱永祥(以下简称朱):近年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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