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下半月》 > 2009年第11期
编号:12050127
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1)

     〔关键词〕称职;有为;角色定位;心理教师

    前不久,我出差外地,意外遇到我的一位师弟,我问他:“你怎么也跑到这里来了?”他说,他已经下海经商,在这里做生意。我莫名其妙:“你不是在一所有名的重点中学做了心理老师吗?我还记得当初你去的时候是满怀信心与希望,准备在心理教育事业上大干一番、有所作为。”哪知道他这样回答:“做心理老师没意思,没有地位,工资又低。”我问他为什么?他接着跟我谈了参加工作后所遇到的各种烦恼和不快,他甚至怀疑,这样下去会不会自己的心理也不健康了。

    这位师弟遇到的情况可以说并非是个别现象。许多投身于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的教师,起初兴致勃勃,在一段时间之后,感觉在基层的学校教育教学中,自己工作难以得到学生和领导的认可,没有成就感,处于一种在学校可有可无的尴尬境地,因而选择改行或干脆辞职。

    我认为,作为心理教师,只有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意识,才能成为一个非常称职的心理教师。

    一、实现自身角色定位

    长期以来,人们对专门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工作者称呼并不明确,有心理辅导员、心理督导员、心理咨询员和社会工作者等。直到2002年,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答记者问时才就从业人员的称呼作了规范,统称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简称“心理教师”。

    然而心理教师究竟是干什么的?与学科教师、德育教师有何区别?我们许多人并不十分明确。

    有这样一则故事:三个钓鱼人一起坐在河边钓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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