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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33246
青少年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形成与干预对策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1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下半月》 2010年第5期
     〔摘要〕作为一种对社会有相当危害的人格障碍,青少年反社会人格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有其独特的临床表现,其形成的原因有来自家庭与社会环境的,也有来自个体心理方面的因素。尽管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不易矫治,但学校教育对其进行认知与行为的适当干预有助于人格的转化。

    〔关键词〕青少年;反社会人格障碍;干预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2684(2010)05-0016-02

    一、青少年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青少年的犯罪比率上升趋势明显,并且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恶性案件不断见诸报端,有些案件的性质之恶劣,让人不得不正视青少年极端行为对社会的危害。这些极端行为,心理学称之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简称APD)”。其共同心理特征是:情绪的暴发性,行为的冲动性,对社会对他人冷酷、仇视,缺乏好感和同情心,缺乏责任感,缺乏羞愧悔改之心,不顾社会道德法律准则和一般公认的行为规范,经常发生反社会言行;不能从挫折与惩罚中吸取教训,缺乏焦虑感和罪责感。

    冷漠无情的表现是为人自私自利,缺乏起码的同情心,从不关心他人,常常对他人甚至亲友采取令人痛苦的残酷行动。但其外表往往有一定的吸引力,如有一定的能力或特长,因而也能与他人维持一种肤浅的、短暂的友谊关系。

    无视社会道德规范的表现是不承担责任和义务,屡屡违反社会准则。前者如随意旷课、不顾家境贫困而任意挥霍、不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等;后者如反复说谎、偷窃,经常违反校纪校规等。

    行为冲动的表现是行动事先没有周密的考虑或计划,往往凭心血来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比如逃学、出走,动辄斗殴或谩骂等。

    缺乏罪责感的表现是从不内疚或自责,相反总是去责难别人,因而屡教不改,给人一种无可救药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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