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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78030
心理辅导课的逻辑起点初探(2)
http://www.100md.com 2011年4月1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下半月》 2011年第4期
     “团体心理辅导”是心理辅导课最常见的现象。不论是组织形式、活动方式、 活动目标、群体构成,还是理论基础和技术,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三、对心理辅导课逻辑起点的验证

    为了证明上面通过逻辑推理导出的心理辅导课逻辑起点确实具有科学性、有效性,还应通过严格的检验。检验的方法就是运用上面列出的、关于逻辑起点的五个方面的质的规定性:

    第一,团体心理辅导是心理辅导课中最简单也是最抽象的范畴。它可以用来说明“心理辅导”( 心理辅导是心理辅导者与受辅导者之间建立一种具有咨询功能的融洽关系,以帮助来访者正确认识自己、接纳自己,进而欣赏自己,并克服成长中的障碍,改变自己的不良意识和倾向,充分发挥个人潜能,迈向自我现实的过程)、说明“心理辅导者”(对学生实施心理辅导的教师)、说明被辅导者(学生是接受心理辅导的人)、说明“辅导内容”(用来规定心理辅导做什么)、说明“辅导目标”(用以规定心理辅导所要实现的总目标和具体目标)、说明“心理辅导理论与技术”(包括团体动力学在内的各种心理辅导理论和技术)、说明“心理辅导环境”(在团体之中)、说明“心理辅导机制”(互动、体验、感悟、交流分享),等等,而它本身一般是无需说明的,就像数学上不证自明的公理一样。一旦要对“团体心理辅导”作出进一步的说明,就要引入“心理”“辅导”“心理健康”“团体”等复杂得多的概念和范畴。可见“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符合黑格尔的第一条规定性)。

    第二,由“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可以推演出心理辅导课领域的所有范畴与学科。例如,由团体心理辅导的认知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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