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研究(4)
3.2 人格与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联合作用研究者逐渐认识到,从生态系统观来看,青少年镶嵌于一个复杂的相互联系的网络中,片面地强调人格或者环境的作用,忽视人格-环境的交互作用,会导致人格与问题行为的虚假相关,可能会隐藏条件性的关系。因此,近来的研究倾向于将人格因素与其他环境因素,特别是父母养育行为和犯罪同伴交往的作用联合起来考虑人格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作用。
Van Leeuwen等人研究发现,宜人性和谨慎性与父母的消极控制在预测父母报告的青少年犯罪上具有显著的交互作用,积极养育也与宜人性有交互作用。即低宜人性和低谨慎性的青少年处于消极控制的父母养育中会有更多的犯罪行为,而高宜人性和高谨慎性的青少年同样处于消极控制的父母养育中却几乎没有犯罪行为;低宜人性的青少年缺少父母支持时也更可能犯罪[31]。Prinzie等人研究发现,宜人性能够缓冲过激的父母养育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危险作用,强制性养育与低谨慎性儿童的犯罪行为相关最强[33]。另外,低控制青少年处于消极控制养育时,会与有弹性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差异更明显[31]。
Gibson和Wright认为,大量研究显示低自我控制与犯罪有很强的关系,但是低自我控制不能解释同伴犯罪对于犯罪的强大影响,犯罪研究都忽略了低自我控制和犯罪同伴在预测犯罪上的交互作用。该研究以高中二年级兼职学生为对象,结果发现,低自我控制和共同犯罪的交互作用是职业犯罪的很强的预测变量[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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