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人格障碍五因素模型研究述评(3)
但其实,关于是否要用五因素模型等维度观点完全替代现有分类模式的问题仍存在很大争议。比如,Haslam(2002)对之前21项有关分裂型、反社会、边缘型人格障碍的分类研究进行回顾后认为:“尽管FFM等维度模型在人格障碍研究中的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分析结果表明有些人格障碍还是更适用于原有的类别式分类方法。”[16]Sprock(2003)在比较了FFM与DSM-IV临床应用情况后发现,依照DSM-IV进行诊断时,医师的自信更高,在职业交流,案件概念化以及治疗计划中也是DSM-IV的效果更好[17]。对此,Sprock的解释是:“临床医师长期以来就是接受DSM的培训,对DSM-IV的诊断分类自然更加熟悉和自信。”但是FFM在对人格障碍的诊断中的确还有其局限,比如某些维度上描述适应不良的词汇较少,以及无法提供确实的行为标准等。为此,将来人格障碍的五因素模型研究就要更加深入和细致,其描述不仅要到层面水平上,也可能需要深入到具体行为上。这可以说是五因素模型的进一步发展,也可以看作是FFM与已有诊断方法中行为标准的一种互补。因此,多数研究者都赞同,两种描述方式的结合可能更有利于提供全面和高级的人格障碍概念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79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