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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14035
《厦门市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奖励办法》出台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3年第9期
     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查找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增强和鼓励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改善全市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厦门市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等法律、行政规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制定《厦门市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这项举措在省尚属首创。

    奖励办法规定: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情形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

    (一)发生死亡、重伤或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未及时、如实报告的。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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