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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13558
事故发生后的“亡羊补牢”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4年第8期
     一起事故的遗患,特别是人身伤害事故,不仅给受害者及亲属带来莫大的痛苦与不幸,还会使单位职工的思想、心理与行为相继产生一系列不稳定的连锁反应,不但影响一个时期的正常生产,甚至事故的“冲击波”还会使安全工作产生恶性循环。因此,探讨一下事故发生的“亡羊补牢”工作,对于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再发生显得十分重要。本文试就从“五变”、“五为”入手,对事故后“亡羊补牢”工作做一粗浅的阐述。

    一、变相互推诿为共找事故教训

    企业生产工序紧密相连,相互衔接密不可分。一旦事故发生后,就牵连到相关单位和具体岗位人员。事故又牵连到责任,责任又涉及到处理,处理又关系到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别是实行经济责任制和安全一票否决权后,在事故面前相互推诿显得更加突出。对此,调查处理要处以公心,用事实、数据和证据来说话,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各方人员应该做到“三讲三不”,即讲真话、讲规章、讲危害;不文过饰非、不讲情面、不主观臆断。教训不只是事故单位、责任人来吸取。已发生的“血和泪”的事故教训对他人,对今后的安全管理是“清醒剂”和“镇静剂”。因此,出了事故固然是坏事,但是彻底查清原因,防患于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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