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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13462
交通事故中的人因分析及其对策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4年第10期
交通事故中的人因分析及其对策
交通事故中的人因分析及其对策

     1、引言

    从我国大量的交通事故统计可以看出,由于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占了90%左右,道路交通环境条件引起的占30%左右,而因汽车技术状况诱发的事故约为10%。人作为各种社会活动的主体,人既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同时又是交通事故的制造者,事故导致的各种人间悲剧都将降临在人的身上,由此可见分析交通事故中人的因素,对于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交通事故致因理论

    交通安全取决于人、车、路、环境、管理、法律、教育等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各个环节连续的协调工作,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这一系统中各个环节耦合失调的综合反应。总的说来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是基于二个方面的内容,即:人的危险因素和物质危险因素。物质危险因素是指道路交通系统依赖的物质条件所固有的危险性质和潜在的消极性能,其包括车辆本身的安全状况,道路设计的合理性,自然气候条件,车辆设计的科学性等方面;人的危险因素是指参与交通活动的人的意识障碍以及交通管理人员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因素。物质危险因素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基础,人的危险因素是事故发生的激发条件,如果它继续作用还会使交通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交通事故原因在交通过程中如果不受到激发,那么它始终是事故隐患而不会转化成事故现象。人的危险因素作用于物质危险因素,就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人的意识危险因素越多激发事故原因的条件就越具备,发生事故的次数也就越频繁,意识危险因素作用的时间越大,激发事故损害后果严重的可能性就越大。

    2 交通事故中人因分析

    交通事故中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因素可以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1 直接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是指事故发生前一瞬间驾驶员的行为和故障,它们增大了事故的危险。

    2.1.1 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中驾驶员反应能力迟钝,应急能力差。从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心理活动的过程:发现外界刺激信息 — 注意 — 分析 — 判断来看。注意、分析、判断三者属于思维范畴,是每个驾驶员从接受外界刺激信息进行心理活动的必然程序和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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