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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金箍”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6年第1期
     从2005年12月1日起,山西省煤炭企业若再发生死亡事故,除对死亡职工家属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还将由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对煤炭企业处以100万元罚款。

    在有秩序的社会里,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第一目标,确保生产安全十分重要。但是,要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必须要将责任落实到以矿主为代表的利益集团身上。而许多事故发生的原因恰恰是矿主漠视安全生产,甚至漠视矿工的生命。

    从某种角度说,当前尚未形成以维护矿工人身安全为激励的市场规则。因此,要想杜绝因漠视安全生产而引发的矿难,仅仅在道义上指责矿主惟利是图根本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每死亡一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罚款100万元,这是运用经济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难题的一种积极尝试。人的生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在某些矿主看来,当矿工的生命“值钱”后,就该尽各种可能防止事故发生。当然,提高煤矿事故死亡赔偿、罚款额度并不是杜绝矿难的最佳手段,相对于人的生命而言,金钱显得苍白无力。但在目前,这却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我们期待死一人罚百万元成为一道“金箍 ”,矿主在高额罚款的震慑下会有所顾忌。, 百拇医药(谢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