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减灾行政”管理建设模式初论(1)
一、“政府减灾行政”建设的基本问题灾害管理的定义:它是这样一种技术与行为,它通过法律、行政的、宣传教育的、经济制裁的或其它有关的手段,控制约束并引导人们对灾害的反应及减灾行为。
灾害管理的主要任务是(1)减灾的物质管理。这不仅指防灾设施的建设,更要考虑到应急及日常备灾的配置,减灾的全盘计划等;(2)为城市安全的物流运行状态的管理。如专用于减灾物流路经或载体的规划及审批,对生命线系统的减灾特别管理,在必要时发布命令迅速切断电力、煤气等生命线系统的输送网络,以避免爆炸、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发生;(3)减灾决策的综合管理。城市面对突发事件或巨灾有一个二次决策问题,首先是科学决策,而后要通过预报意见的可信度、预报可能对社会的冲击力及影响面再作出决策,它是一种本质及方式上的管理决觉(4)减灾经济的管理。减灾过程是财力的消耗过程,同时也是财力的再创造过程,减灾经济管理的极重要目标是如何能从社会发展的整体安全出发,选择最适宜的减灾经费的合理投入比,并形成可操作的减灾效益优化模型(5)城市保障的管理。现有条件下,一遇大灾仅由政府负责灾害保障有许多负面影响,不仅不利于防灾,也不利于救灾,特别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会引发灾害保障危机,一方面对意外的保障支出政府无力应对,另一方面灾民也会由此产生不满,不利于社会和谐,所以减灾保障的有效管理在于推进灾害保障方式的多元化(6)减灾机构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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