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隐患有标准 整治措施力度大
【本刊讯】晋江市《关于加强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出后,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制订出台十二条整治实施标准,全面开展以外来人口为对象、企业职工简易宿舍、拾荒人员自建简易住所等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查消除火灾隐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度扎实抓好外来人员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布置要求,晋江市人民政府进一步细化标准,制定出台了12条整治实施标准:
一、外来人员居住建筑每个楼层至少应有两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部:1、建筑物为1—3层的,每层建筑面积小于(及含)200平方米,每层居住人数少于(及含)10人的;2、建筑物为4—5层 ,每层建筑面积小于(及含)200平方米,建筑物内居住人数不超过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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