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3)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年度报告表及许可、备案、变更申请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式样。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号令局长 李毅中发布日期: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4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颁布的《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和其他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库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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