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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四戒四忌”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6年第11期
     一戒形式主义,切忌“喊得紧,抓得松”。各个单位的都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奖惩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个别并没有按要求去做,管理人鉴于人情、关系等不敢真抓实管,对隐患和“三违”现象睁只眼,闭只眼,不出事故就算了,结果使许多安全管理措施失灵,工作被动。应认识到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对生产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高度重视,放下“花架子”,按要求规定做,方能确保安全。

    二戒短期行为,切忌“紧一阵,松一阵”。一些单位检查来了一阵风,检查过了就放松。还有些单位今朝头痛就医头,明天脚疼就医脚,有检查就重视,有问题就掩饰,结果是欺骗上级,坑害自己。应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学会从别人的事故中吸取教训,积极预防,落实各项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戒简单罚款,切忌“重罚款、轻效果”。有的单位视经济处罚为万能,从上到下层层制定安全生产罚款办法。可罚款之后,却无帮教措施,也无防止此类违章的具体行动。这种简单“经济”的处理办法,无助于安全生产。对生产过程中一些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不仅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更要使当事人真正吸取教训,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以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蹈覆辙。

    四戒重视不一,切忌“重复杂,轻简单”。有些单位对生产各个环节重视不一,对于重要工作和复杂工作,尚能引起重视、警惕,安全措施也做得比较完备。相反对一些简单工作往往会疏忽大意而痛失“荆州”。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能因为简单,次要而放松警惕,辩证法告诉人们,任何事物的大小,重要程度,都不是绝对的。因疏忽小的方面而酿成大事故的事例不胜枚举。, http://www.100md.com(王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