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疏结合 严格执法
漳浦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自2005年9月成立以来,遵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范围内积极有效地开展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监察实践中,合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创新执法,严厉查处了一大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违法者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回顾前段时期执法实践,体会有四: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是关键
一是领导重视。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直接领导,推进执法工作更有章、更有序、更有效,县局委任副局长江少红同志兼任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由领导亲自带队,亲临一线,通盘考虑,确保在具体执法工作过程中决策果断,措施得力;县分管领导密切关注执法进程,消除了执法中“落实不下去”状况。二是建章立制。为强化县局安监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漳浦县安监局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漳浦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学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之成为全体执法人员的行动准则,力臻进一步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学习提高。漳浦县安监局局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以每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为保障,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学习内容,以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难题为焦点,从执法实践中总结经验,又通过研讨分析去指导实践,从“实践探索再实践再探索”中一路走来,从“执法反馈学习提高”中一路走来,努力建设一支勇于实践、精于业务、敢于碰硬、善于作战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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