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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14899
女工“四期”的特殊权利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7年第11期
     如果你是一个女性从业者,你除享有一般的劳动安全保护以外,还依法享有一些特殊的劳动保护权利。《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单位禁止安排女工从事矿山井下,森林伐木,登高架设和拆除,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岗位劳动以及连续的大强度的负重作业等。同时,对女工 “四期” 的保护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月经期的保护

    月经是妇女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月经来潮时出现的生理变化,使妇女正常生理防御能力暂时破坏,身体抵抗力减弱,若不注意卫生,就会引起月经病或其他妇科病。在月经期间,女性机体活动能力发生一定的变化,生理波动也较大,使她们的作业能力有所下降。所以,对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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