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利器
为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省政府领导同意,2008年3月26日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印发了《福建省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可能导致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靠自身力量难以排除的,或者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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