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安全与健康》 > 2008年第4期
编号:11628191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财务保障有规定
http://www.100md.com 2008年4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8年第4期
     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5章、28条,分为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财务监督及附则。

    该办法规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高危行业区分为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道路交通四类企业,分别按照一定的标准从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并实行专户核算,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对于各省级政府已制定实施的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照“就高”原则予以衔接。安全费用的用途主要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安全检查与评价,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等支出。

    该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当年提取的安全费用如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03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