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之企业攻略(二)
(续上期)制度无法协商确定怎么办[问题]
我公司规模较小。没有成立工会。那么公司在规章制度建立方面,是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好。还是让所有员工参与修订制度好?怎么操作方便?如果员工或职工代表提出公司无法满足的要求,公司怎么办?
[回复]
从《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来看,要使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即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并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确定。如果贵公司规模确实很小,那么让所有员工参与修订会比较好;但如果贵公司规模并非很小,那么还是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比较好。
如果在修订制度的过程中,公司与职工方无法达成一致。就某些条款无法协商确定,那么该制度就无法公布实施,原有的旧制度就应当继续执行。
因此,建议在制度协商确定的过程中。可以将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的条款先行确定。并公布执行;对于无法达成一致的条款。可留待进一步讨论、修改,直至双方能够达成一致。
公司名称和投资者变化对劳动合同的影响
[问题]
我公司是由美国A集团、美国B集团、中国某集团三方合资的。但公司计划今年重组。将变成其中的两方合资,公司名称即将改变,其他不变,请问公司变化后:
(1)是否需要和所有员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因公司名称改变)?
(2)是否需给所有在职员工N+1的经济补偿(因公司名称及股权变化)?
(3)因公司名称或股权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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