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安全与健康》 > 2008年第10期
编号:11730669
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之企业攻略(三)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0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8年第10期
     以肯定地说,不缴社会保险是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你公司的案件中,虽然从形式上来看,公司与员工自愿协议不缴纳社保费用是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但是从实质上来看,合同的生效要件必须是合法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司若与员工自愿协议不缴纳社保费用,将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协议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公司与员工协议不交社保费用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按照原有的政策继续执行,为员工按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满十年即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题

    我公司有很多长病假员工已经远远超过了医疗期,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没有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但他们平时不来上班,除发放基本工资,社保仍由我公司缴纳。这种情况下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92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