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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61273
对长乐“拉丁”酒吧重大火灾事故的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09年4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9年第4期
     2009年1月31日晚,长乐市“拉丁”酒吧的重大火灾事故打破了新春佳节的祥和氛围,事故的直接原因竟然是酒吧内一群进行生日聚会的年轻人在桌面上燃放烟花,火花引燃大厅天花板顶棚处的聚氨酯泡沫酿成火灾,致使15条鲜活的生命在火灾中陨灭,另有24人受伤。 从事故的间接原因看:一是经营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拉丁酒吧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非法投入使用;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聚氨脂泡沫等大量易燃有毒材料。且用木板封堵窗户;门向内开且宽度不够;出口处违章搭盖。并在其顶棚下铺设易燃的聚苯乙烯泡沫;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对顾客违法在室内燃放烟花的行为没有进行有效制止。二是长乐市相关监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拉丁酒吧监督检查不力,执法不严。长乐市消防大队对位于闹市区的拉丁酒吧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和开业前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经营达8个月之久失察,在去年底检查时只口头要求补办手续,没有依法责令其停业;长乐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发现拉丁酒吧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和开业前检查擅自营业,没有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长乐市工商局未对拉丁酒吧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情况下给其办理了营业执照,对其违法经营歌舞表演没有依法予以取缔;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对拉丁酒吧违法经营歌舞表演。没有依法予以取缔;长乐市城市建设执法局对拉丁酒吧违章搭盖只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没有跟踪督促落实,个别执法人员还教唆业主利用国庆节放假期间违章抢建。三是长乐市吴航街道办事处及华航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工作不认真,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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