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肃处理两起重大事故责任人
6月8日下午,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对宁德霞浦“10·30”重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和福州长乐拉丁酒吧“1·3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研究,对21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起重大事故及责任追究的基本情况是:宁德霞浦“10·30”重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008年10月30日,霞浦县新城区迪鑫阳光城3号楼施工现场12名工人擅自开启施工升降机准备到25层工作面作业,当施工升降机升到约65米高度时,因升降机螺栓脱落导致标准节倾倒、吊笼坠落,造成吊笼内12名工人全部死亡的重大事故。
这是一起由于开发商严重违法违规、擅自组织无起重设备安装资格的电工安装施工升降机引发的重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9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1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霞浦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熊建富,霞浦县建设局安全股股长兼县建筑质监站站长毕伏荣,福建迪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利光,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总监理工程师陈庆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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