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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六大特点(1)
http://www.100md.com 2010年2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10年第2期
     日本地处欧亚板块、菲律宾板块、太平洋板块交接处,处于太平洋环火山带,台风、地震、海啸、暴雨等各种灾害极为常见,是世界上易于遭受自然灾害的国家之一。在长期与灾难的斗争中,日本在应急管理特别是防灾减灾方面,法规健全、体制完善、机制顺畅、宣传到位、保障有力,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成效显著,己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综合性防灾减灾对策机制,归纳起来主要有六大特点,非常值得我国借鉴学习。

    一、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健全完善

    面对各种灾害特别是自然灾害的严峻挑战,日本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经过不断总结完善,形成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应急管理体系。

    在预防和应对灾害方面,日本坚持“立法先行”,建立了完善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国家颁布了《灾害救助法》、《灾害对策基本法》。《灾害对策基本法》对防灾理念、目的、防灾组织体系、防灾规划、灾害预防、灾害应急对策、灾后修复、财政金融措施、灾害紧急事态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是日本的防灾抗灾的根本大法,有“抗灾宪法”之称。根据《灾害对策基本法》,日本还颁布了《河川法》、《海岸法》、《防沙法》等法律法规。目前,日本共制定应急管理(防灾救灾以及紧急状态)法律法规227部。各都、道、府、县(省级)都制定了《防灾对策基本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显著提高了日本依法应对各种灾害的水平。为了确保法律实施到位,日本要求各级政府针对制订具体的防灾计划(预案)、防灾基本计划、防灾业务计划和地域防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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