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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74869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应该如何举证(1)
http://www.100md.com 2010年2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10年第2期
     举证的原因

    劳动争议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对对方的主张,存在不同的意见而引起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就要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应当依据自己所掌握的证据来表述事实,阐述主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完全不知道事实经过的中立的第三方,只能按照对立双方提供的证据确认一个法律上的事实。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申诉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申诉请求,都应该提供证据。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决后果。当事人提供证据,一是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争议事实存在,二是否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

    举证的形式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

    2、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

    3、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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