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杀手”是怎样炼成的
马路杀手是怎样炼成的,马路血案一个比一个震惊,一名司机的自述谁在培养马路杀手,交通血案背后的潜规则可以休矣
“危害公共安全”——近年出现在网络上、社会大众口中的众多词汇中,多了这6个字。当这6个字与司机、酒驾、肇事联系在一起时,让人不寒而栗。去年以来,广东、四川、辽宁等地接连发生多起交通肇事血案,伤亡情况惨重。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制造血案的司机均被法院认定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调查发现,被判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交通肇事者在逐年增多,这凸显了“马路杀手”问题的严重性。“马路杀手”是如何炼成的?其背后又暴露出了对生命权怎样的漠视和相关管理制度如何的缺失,值得我们深思。
“马路血案一个比一个震惊”
中午喝酒后仍大胆驾车上路,途中连撞4人后逃逸,最终造成1死3伤的严重后果。2010年1月初,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酒后驾车肇事的钱进提起公诉。据悉,这是沈阳市检察机关首度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酒驾者。
2009年9月14日15时8分,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一辆轿车在行驶途中,先是将骑电动自行车的周春华撞倒,随后逃逸。途中又相继将骑自行车的李德顺、李月春、隋明汉撞倒,最后撞上了“的哥”高春山驾驶的出租车。事发后隋明汉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春华、李德顺、李月春受轻伤。经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高达30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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