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建设构筑安全长城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出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笔者认为,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仅需要服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有力监管,更应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企业内部和“外援”队伍建设,从而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培养一支勇担重任、富有向心力的领导力量
企业领导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层,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中,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包括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领导不但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决策制定者,更应该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模范执行者。生产经营单位的物质保障责任、资金投入责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规章制度制定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以及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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