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具有紧急性:突发性和高度的不确定性,搞好危机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政府应对、处置与管’理公共危机的能力是政府综合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政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提高管理绩效、争取民众支持的重要表现之一。如何处理公共危机考验一个政府的反应力、执行力和公信力。处理得当,则可以化“危”为“机”,为政府带来更高的声望和更多的支持;处理不当,则可能加剧损失,甚至危及政权的存在。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里氏9.0级大地震并引发海啸,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一“天灾”加“人祸”,日本国民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素质、应对危机的基本能力、团结协作的整体精神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秩·序,以及日本政府基本有效及时但仍有所欠妥的危机应对行为、政策及其体现出的深层次狭隘、自私的意识等行为,都应当引起其他国家及其人民的深思、重视与研究。
日本地处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自然灾害频发。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日本政府注重对公共危机应对与处置的系统安排,已逐步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有效的防灾减灾体系:包括法律法规体系、防灾救灾指挥体系、信息通讯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社会动员体系及全民防灾救灾教育体系等,形成了多方联动、多层推进、协同配合、全民行动的立体式、常态化的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回顾日本政府在“三一一”日本大地震的应对处理,我们不难发现,“政府”这一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在应对灾害发生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独特的重要性与灵活性。笔者认为,对日本的公共危机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识:
一、立法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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