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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49796
公安部解读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4月1日 《安全与健康》2012年第4期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加大消防投入,组织制定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制定城乡规划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需要,留足消防安全间距,确保消防车通道等符合标准。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二是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或者批准开办。建设、商务、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文物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安全监管、工商、质检、交通运输、铁路、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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