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团购几个现实问题的法律思考
网络团购是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给消费者带来了优惠的价格和便利,但由于规范网络团购的法律相对滞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在团购交易及消费的过程中的纠纷时有发生。其中有三个较为典型的现实问题。网络团购中的现实问题
(一)团购网站资质认证存在缺陷
由于团购网站门槛低,涌现了许多所谓的小网站,只需要一台服务器、几万块钱的投资就可建立一个团购网站。该类网站通常以较大的打折力度吸引消费者参团,却未给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导致网友对网络团购产生了信任危机。为此,2010年10月,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发布《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并公布了首批通过认证的29家网站。这一规则出台后受到了公众质疑。
首先,认证行为缺乏合法性。《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确定认证机构为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根据我国《认证认可条例》第9条的规定,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本身并未取得认证资质,其认证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其次,认证收费缺乏合理性。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对其规则的解读来看,网站认证的费用标准是6000元/年,网店(会员)认证的费用标准是450元/年。但事实上,团购企业参与认证的过程中须缴纳费用为4.5万元。团购网站负担了高昂的信用认证费。
再者,认证规则缺乏公平性。团购网站首要审核标准是:网站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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