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毅:矿长要把矿工当亲人、当兄弟(1)
2月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毅做客新华网,就《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主持人:安监总局出台的这七条规定从标题来看是针对矿长来制定的?
黄毅:矿长是一个广义的称谓,既包括矿长,同时也包括法定代表人,也包括实际控制人,当然也包括党委书记在内的所有煤矿负责人。因为我们考虑煤矿的矿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的直接指挥者,也是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具体执行者,所以他们担负着很重要的职责。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措施、标准规程能不能最后落实到煤矿的每个岗位,矿长很关键。只有把矿长的责任落实,把矿长的这种责任意识强化,真正让每个矿长都从心底深处关爱矿工,把矿工当亲人、当兄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才可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从而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所以这是专门针对矿长作出的规定。
主持人:有关于安全生产的措施已经出台很多,比如2010年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等检查当中规定,煤矿领导要和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这被认为是有效控制矿难发生的安全阀门,网友也想知道实施情况怎么样?
黄毅: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这项制度是2010年国务院23号文件所确立起来的,也是在总结煤矿现场管理有效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把领导带班这项制度体现到各个领域——不光是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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