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解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
(四)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程序。一是调整了申请许可应提交的材料规定,确保材料与条件规定的对应性(第八条、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批发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应具备的基本内容(第八条第六项),并体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列为批发企业申请材料(第八条第七项)。二是明确了对许可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的情形、人员、程序等要求,规定对烟花爆竹进出口企业和设有1.1级仓库的企业必须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第十条),零售场所必须进行现场核查(第十八条),现场核查应当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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