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邱兴华杀人案谈起
2006年7月6日,陕西汉阴县铁瓦殿发生特大杀人案,47岁的中年男子邱兴华一夜之间连续杀害10个人,甚至连一个年仅12岁的儿童都不放过。在逃亡途中,邱兴华又恩将仇报将一名好心帮助他的人砍死。2006年8月19日,邱兴华被捕获,10月19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进行公审。事发后,有些精神病专家认为邱兴华有精神病,而另一些心理学专家则认为邱兴华属于人格障碍,不是重性精神患者。抛开这个案子的争论不谈,究竟什么是人格障碍,什么是精神分裂症?这两者有何区别呢?
人格障碍——
长期演化的异常行为模式
人格障碍指的是一个人的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使其形成一贯的反映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的异常行为模式。这种模式显著偏离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一般认知方式(尤其在待人接物方面),明显影响其社会功能与职业功能,以致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环境。患者自己也为此感到痛苦。
患有人格障碍的人,虽然无智能障碍,但不能适应社会的行为模式难以矫正,仅少数患者在成年后可有程度上的减轻。如果人格的偏离是由躯体疾病(如脑病、脑外伤、慢性酒精中毒)所致,或继发于各种精神障碍,则应称为人格改变。
人格障碍通常开始于童年期或青少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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