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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1773
舌下含药,并非硝酸甘油的专利
http://www.100md.com 2016年3月12日 《家庭医药》 2012年第7期
     舌下含服=抄近路“走私”过关

    药物经口服用,既要通过“海关”——包括胃肠和肝脏,又要支付“关税”——即进入体循环的实际药量减少,药效会有所损失。这种过程药物学上称为首过效应。口服药要交的“关税”很重,例如硝酸甘油,高达92%,也就是说,如果口服此药,真正能发挥作用的部分仅占全药的8%。因此,口服硝酸甘油等于“白搭”——口服“心不服”。

    所以此药通常选择舌下含服,即将药物置于舌下,通过舌下毛细血管吸收入血,这样不仅起效快,药物有效成分得到最大限度的保留,且不受食物作用和胃排空状态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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