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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50438
“医闹入刑”的背后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0月1日 《家庭医药》2015年第10期
     承载各方对于和谐医患关系的殷切期待,“医闹”入刑了。在肯定“医闹入刑”积极意义的同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必须从体制机制等更多方面入手,努力实现医生、患者乃至社会的共同期待。

    “医闹入刑”最高判7年

    8月29日,备受瞩目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句话概括,“医闹”正式入刑了,最高可判7年。

    “此次刑法修正案把医疗纳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医闹’分子具有法律威慑力,同时也对公检法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医闹’入刑法,这是全体医护人员多年的呼吁、立法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各大医学论坛对这一修正案的通过普遍表示支持。 “这表明了政府坚决打击‘医闹’的态度,也让‘医闹’分子有所畏惧”。

    “医闹入刑”对医护人员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但对患者郑先生来说,却是——“没有比这更让我感到憋屈的法规了。”32岁的郑先生到西安南郊某三甲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前列腺炎,服药一周后效果不明显。“那天我在一份单页广告上看到有家小医院能治疗,而且还见效。”

    “我掏了185元钱,医院做了10项检查,说是优惠。”郑先生说,然而治疗效果还是没有多大起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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