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说明书用药之我见
我们知道,药品必须按药品使用说明书使用。但在有些时候,医生的用药并不局限在药品使用说明书。尽管这种决策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由此也引发了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医疗责任和伦理学等一系列问题。下面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药品说明书是载明药品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是医师、药师、护师和患者治疗用药时的科学依据,也是药品生产、供应部门向医药卫生人员和人民群众宣传介绍药品特性,指导合理、安全用药和普及医药知识的主要媒介。这就意味着,一旦发生超说明书用药的不良事件,哪怕找出再多、再新的文献依据(哪怕出自权威专业期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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