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发布
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以下简称《专门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专门规定》共11章82条,包括总则、中药注册分类与上市审批、人用经验证据的合理应用、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上市后变更、中药注册标准、药品名称和说明书等内容。《专门规定》与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机衔接,在药品注册管理通用性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中药研制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加强了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
《专门规定》指出,中药新药的研发应当结合中药注册分类,根据品种情况选择符合其特点的研发路径或者模式。对临床定位清晰且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以下情形中药新药等的注册申请实行优先审评审批:(一)用于重大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罕见病防治;(二)临床急需而市场短缺;(三)儿童用药;(四)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或者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五)药用物质基础清楚、作用机理基本明确。
国家药监局表示,《专门规定》是药品注册管理制度与中医药特点规律的深度融合,是中药传承創新发展的时代体现和具体实践。《专门规定》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吸收近年来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熟经验,并结合疫情防控中药成果转化实践探索,借鉴国内外药品监管科学研究成果,全方位、成体系地构建中药注册管理体系,推进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 百拇医药
《专门规定》共11章82条,包括总则、中药注册分类与上市审批、人用经验证据的合理应用、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上市后变更、中药注册标准、药品名称和说明书等内容。《专门规定》与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机衔接,在药品注册管理通用性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中药研制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加强了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
《专门规定》指出,中药新药的研发应当结合中药注册分类,根据品种情况选择符合其特点的研发路径或者模式。对临床定位清晰且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以下情形中药新药等的注册申请实行优先审评审批:(一)用于重大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罕见病防治;(二)临床急需而市场短缺;(三)儿童用药;(四)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或者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五)药用物质基础清楚、作用机理基本明确。
国家药监局表示,《专门规定》是药品注册管理制度与中医药特点规律的深度融合,是中药传承創新发展的时代体现和具体实践。《专门规定》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吸收近年来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熟经验,并结合疫情防控中药成果转化实践探索,借鉴国内外药品监管科学研究成果,全方位、成体系地构建中药注册管理体系,推进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