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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50251
“搭伴养老”:老人“无证婚姻”伤不起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0月1日 《家庭医药·快乐养生》2013年第10期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许多老人为了精神上有个依托,生活上有个照顾,同时又规避一些矛盾,选择了“搭伴养老”,即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一家社科院的统计表明,老年再婚者中选择“搭伴养老”的占50%以上。然而,“搭伴养老”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而引发了诸多纠纷。

    同居新增财产,并非“一人一半”

    案例:72岁的郭玉兰与“老伴”是从2002年3月起开始“搭伴养老”的。此后,郭玉兰为“老伴”洗衣做饭、缝缝补补、照顾“老伴”的孙子孙女等,终日劳碌不停,自己的退休工资也补贴了家用。2011年1月,“老伴”用包含同居期间内所攒积蓄,购买了一套价值80余万元的商品房。其儿子儿媳担心父亲死后房子被郭玉兰占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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