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今日健康》 > 20147
编号:13673673
药品标准的现状及应用中出现的问题(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7月1日 《今日健康》 20147
     (6)药品试行标准转正、药品质量标准修订审批时间太长《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生产企业应在试行标准试行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转正申请。大多数药品生产企业按期提交试行标准转正申请,却迟迟得不到批准转正,有的长达七、八年之久也没有转正结论。涉及的品种有新药也有地标升国标品种。导致一方面试行标准已经到期,原试行标准不能有效控制药品质量,另一方面提出的经修订的正式标准迟迟得不到批准。使药品生产企业及监管部门执行药品标准时无所适从。

    (7)药品质量标准信息不畅,查询困难,药典增补版正式出版发行了,但很多涉药单位未及时了解这一信息,导致不能及时执行。有的药品标准修订了,生产企业却不知道,不能及时执行新标准。如鱼腥草注射液质量标准经国家药典委员会几次修订发布,有的企业一直不能及时得到信息,影响正常生产。另外进口药品质量标准已多年未发行合订本,该公开的标准不及时公开,也是造成药品标准信息的不通畅的原因。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一个有效、快捷、权威的药品质量标准信息查询平台。

    (8)对照品标准品不能满足检验的需要质量稳定的标准品、对照品是保证检验结果准确的重要因素。很多药品生产企业及药品检验所反映,部分检验用对照品或标准品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如省药检所或中检所购得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85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