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今日健康》 > 2015年第5期
编号:12844063
法医损伤鉴定中看临床医学资料存在的缺陷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1日 《今日健康》 2015年第5期
     【摘 要】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司法鉴定在各类刑事,民事诉讼中的作用越来越为民众所识。在各类的人身伤害,损伤与交通事故中,案件受害人对法医损伤鉴定的需求日趋增多。但在实际情况中,最先接触受害者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的,往往是医院的临床医务人员,而临床资料则是记载受害者受伤当时的重要鉴定资料。笔者在近几年工作中发现,仅靠临床资料进行司法鉴定会出现诸如:医学名词概念模糊,病历书写手法不规范,影像学检查认识模糊的问题,并出具具体案例以做说明。笔者认为司法鉴定中应加大对临床医学资料的审查力度,以保证司法鉴定的公平与公正。

    【关键词】 法医损伤鉴定 临床医学资料 缺陷 案例 审查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司法鉴定在各类刑事,民事诉讼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受法律和民众所重视。在各类的人身伤害,损伤与交通事故中,案件受害人对法医损伤鉴定的需求日趋增多。但在实际情况里,最先接触受害者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的,往往是医院的临床医务人员,而临床资料则是记载受害者受伤当时情况的重要鉴定资料。为确定受害者损伤或伤残的程度,法医需依据医院的病例,包括X射线、核磁共振(MRI)、心电图、B超等相关辅助检查进行有依据,科学的鉴定。因此,临床诊断的准确性直接影响法医损伤鉴定结果。笔者在近几年的工作中发现,仅靠临床资料进行法医鉴定会出现一些问题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08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