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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性是一场戏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1月1日 《生活文摘·养生版》 2011年第11期
     前些日,洛阳性奴案被揭开。李浩将六名妇女囚禁于地窖,长达两年之久。其中一名被他打死,以起杀一儆百之作用,并埋在地窖一角;另一名则是与其他女人争风吃醋厮打时,被李浩打死,同样埋在地窖一角。后来因李浩手头紧,带其中一位“表现好”的小妹出来卖淫,不小心被其溜走报警,案情暴露,李浩被拘。

    针对洛阳性奴一案,我写过一个短评:人人心中有个性奴。许多网友不同意这个说法,也有很多人表示赞同。相信表示赞同的,是一群诚实的男人,而表示反对者,则是有着较好的自律、较高的道德情操,对人性的光明面保有信心。也有人对此做出更深探讨。有个女网友评论:所谓性奴,重点在奴,而不在性。这个意思是对的。但是我的看法不同,我认为重点在性,而不在奴。这是男女视角不同所导致。我十分欣赏一位男网友的评论,他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性奴,被性所困。

    男女两性,对性奴案的看法,会按自身的视角,而有侧重点之不同:女性易把自己比附成受困的女性,所以看待问题的重点在奴不在性,认为洛阳性奴案,最扭曲之处、最不人道的地方在于奴役,在于男主角对于六位青年妇女的迫害。其中两位被迫害至死,埋在地下室里。这样的奴役,剥夺的是妇女的生命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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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身处地替这几位女孩想一想,其内心实在是充满恐惧。谁不听话,墙角的尸体随时在提醒大家:这就是下场。谁说死人不会说话?被打死并埋在墙角的女孩,随时在替李浩“大哥”说话。但她是被迫的。她死了。仍然未得自由。

    恐惧还来自于李浩对几个女孩的分化瓦解。这几个女孩,虽然同处一室,但她们必定不敢密谋大计,合伙对付李浩。李浩一定是分而治之,让她们人人自危、彼此提防。最终,恐惧的感受麻木了,像那个被打死的女孩一样,被封存在地窖的一角。一种新秩序逐渐建立起来,每个人都是“大哥”的眼线,都是告密者,都与大哥有“特别”的关系。每个人都在大哥制订的秩序当中争当最听话的那一个、最值得信任和宠幸的那一个。媒体报道,李浩对几个女孩“调教有方”,核心应该在这里。

    大家争相向这位男主角李浩“大哥”邀宠献媚,表现得完全没有恐惧或其他想法,完全驯服于“大哥”的权威、迷醉于“大哥”的“男人味”。其迷恋之“深”。爱大哥之“真”,被演绎得活灵活现,直到本人和外人“不辨真实”的地步。所以,一个女孩在争风吃醋的扭打中丧命于李浩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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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女人争风吃醋,如果双方都逼迫“大哥”做出“有我没她,有她没我”的选择,对于李浩而言,舍弃一个,也即是打死一个,是合理选项,因为屋里已经埋了一个。对于两个女人而言,谁也不肯想象“大哥”当真会抛奔自己。至于被打死的那一个,至死都还在幻想“大哥”会留下自己,或者会调停双方。但另一方面,她也明白:不管是演什么样的戏,这种被打死而埋在墙角的结局只怕是难以避免。

    为了避免直接被打死而埋在墙角,性奴们淋漓尽致地演绎着奴性。刻意营造出一片甜蜜、祥和。她们想麻痹自己,更想麻痹“大哥”。这是性奴们的另一种共谋。这个共谋是成功的,这些女孩,以生命为代价,成功地使“大哥”的警惕性有所降低。“大哥”的感觉很好,好到相信自己完全可以掌控局面,在缺钱的时候带着“小妹”出来“卖”。

    “小妹”在出来“卖”的时候终于跑出来,哭着向警察报警。这一跑、一哭,说明了性奴们内心的真实。这一哭,说明她们一直在掩盖,她们一直在演戏。戏演得非常逼真——那个在“争风吃醋”中被打死的女孩,实际是为着她们后来的解放牺牲了生命。她这一跑,说明她们潜伏得很深,恐惧没有使她们丧失清醒,奴性从来只是表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