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特点 注重监管技巧
【中图分类号】R-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10-0346-01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依托互联网从事药品招商的新型销售模式愈演愈热,一方面拓宽了群众获取药品信息的渠道,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售假的方便。近年来全国查办的多起假药大案表明,互联网已经成为犯罪分子制售假药的主要渠道,笔者分析互联网制售假药的特点,感到互联网售假案件的追踪、侦办需要一定的技巧。
一、互联网制售假药呈现四化特点
(一)制假售假集团化。目前,“散兵游勇”式制售假药的阶段已经过去,制售假药已呈集团化趋势。制假售假者大多将假药生产、互联网发布广告、货物邮寄、回收资金等环节分开,分布在不同地区的“点”上,由不同人员各负其责,形成“产业”链条,给彻底打击带来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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