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健康之路》 > 2014年第12期
编号:12634526
会宁县柴家门乡卫生院的中成药使用现状(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2月1日 健康之路(医药研究) 2014年第12期
     1.1、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开的药品通用名称书写。

    1.2、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在此签名;

    1.3、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

    1.4、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

    1.5、中药注射剂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2. 1、中成药临床应用必须遵守《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

    2.2、辨证用药,依据中医理论,辨认、分析疾病的证候,针对证候确定具体治法,选定适宜的中成药。

    2.3、辨病辨证结合用药,辨病用药是针对中医的疾病或西医诊断明确的疾病,根据疾病特点选 用适应的中成药。可将中医辨证与中医辨病相结合、西医辨病与中医辨证相结合,选用相应的中成药,但不能仅根据西医诊断选用中成药。中医的辩证用药是预防中成药不良反应发生的根本措施【1】。

    2.4、剂型的选择,根据患者的体制强弱,病情轻重缓急及各种剂型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剂型。

    2.5、使用剂量的确定,对于有明确使用剂量的,慎重超剂量使用。有使用剂量范围的中成药,老年人使用剂量应取偏小值。

    2.6、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的,不采用注射给药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34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