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比较方向及目标可达性对行为水平的影响(2)
3.2.1 不同比较方向、不同可达性对正确率的影响在不同比较方向和可达性条件下被试完成任务的成绩见表1。
将被试第一阶段的合取项目正确率做为协变量。对被试在第二阶段的合取项目正确率进行方差分析。结果表明,第一阶段合取项目的正确率差异显著,F(1,83)=5.45,p<0.001,说明引入协变量进行分析具有统计学意义。第二阶段合取项目的可达性(即成绩差异量)主效应显著,F(3,83)=2.94。p<0.05,当成绩差异量为20%时,被试的正确率显著高于成绩差异量为40%的被试,当成绩差异量为30%时,被试的正确率高于成绩差异量为40%的被试。引入第一阶段合取项目成绩后,不同比较方向和可达性下个体操作水平的差异见图2。
由图2可知。无论是上行社会比较还是下行社会比较,当成绩的差异量为20%的时候,个体的正确率都是最高的。当个体进行上行社会比较的时候。不同的成绩差异量,合取项目的正确率依次为:20%、30%、10%、40%;当个体进行下行社会比较的时候,不同的成绩差异量,合取项目的正确率依次为:20%、10%、30%、40%。
3.2.2 不同比较条件下反应时的差异
研究结果发现在不同的比较和不同的可达性条件下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69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