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亲关系与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与婚姻质量的关系(3)
4讨论
就我国姻亲关系的特点来看。在取值范围为1-4分的姻亲关系问卷中,丈夫和妻子样本的均分分别为2.97和2.84,可见对大多夫妻而言,姻亲关系基本处于中等偏上的状态,姻亲冲突并不严重。该结果佐证了中国婚姻质量的一项调查结果,妻子报告与公婆相处较为满意和很满意的占到66.4%(兰帆,2001)。对姻亲关系的性别差异检验则发现,妻子的姻亲关系不如丈夫。一方面可能因为夫妻婚后更多与丈夫家庭同住,因而妻子相对更易产生姻亲冲突。根据社科院2008年对五城市家庭调查的数据,夫妻婚后住男方家的占到46.4%。住女方家的仅2.8%(马春华,石金群,李银河,王震宇,唐灿,2011)。另一方面。妻子对丈夫情感争夺的需求更强(毛新青,2008)。易使姻亲关系更紧张。
就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的特点来看,在取值范围为1-5分的问卷中,丈夫和妻子样本的均分分别为3.04和2.92,属于中等水平,较一般压力下伴侣支持的水平略低(侯娟,2012)。具体来看,丈夫和妻子积极的问题解决维度均分在3.53和3.32,而站在伴侣一方维度均分仅为2.61和2.58,可见,在我国传统“孝”文化之下,在姻亲冲突中夫妻很难做到西方文化所提倡的与伴侣形成夫妻同盟,更多是通过积极的问题解决来向伴侣提供支持。相较而言,妻子报告丈夫提供的积极的问题解决应对更少,可能因为妻子姻亲冲突更多因而对伴侣支持的需求更强,也可能与丈夫普遍更多采用回避冲突的应对方式有关(琚晓燕,方晓义,戴丽琼,池培莲,2012)。
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的关系方面,本研究对我国大陆地区夫妻的研究结果同样发现姻亲关系能正向预测夫妻婚姻质量,支持了国外及港台地区的研究结论(Timmer&Veroff,2000;吴明华,伊庆春,2003)。在本研究中,当单独以姻亲关系为预测变量,分别能解释丈夫和妻子婚姻质量21%和23%的变异,足见姻亲在我国婚姻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本研究同时发现,姻亲关系对婚姻质量的影响存在重要的性别差异。对妻子而言,夫妻双方姻亲关系同等的通过个体内部和人际过程影响妻子婚姻质量,但对丈夫而言,姻亲关系仅通过个体内部过程起作用。客体效应一般可由情绪感染(Emotionalcontagon)过程来解释,即个体“捕捉”到伴侣的问题状态而受情绪感染,同时因无力帮助伴侣而降低满意度(Caughlin,Huston,&Houts,2000)。具体到姻亲关系方面,丈夫的支持能有效缓解姻亲冲突对妻子的消极影响,但妻子却对丈夫的姻亲关系问题无能为力,因而姻亲关系的客体效应仅表现在丈夫姻亲关系问题对妻子婚姻质量的影响上。
此外,只有妻子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其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间起缓冲调节作用。丈夫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的关系不受伴侣支持的调节。究其原因,一方面,在我国父系社会的传统文化下,妻子是嫁入婆家的,在姻亲冲突中处于弱势一方,更需要丈夫的支持作为应对姻亲冲突的重要资源(Wu,et a1.,2010)。另一方面可能与夫妻双方衡量自身婚姻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同有关。丈夫作为一家之主可能更看重大家庭的和睦,姻亲关系不和意味着自己婚姻并不成功:而妻子更看重与丈夫原生家庭成员之间对丈夫情感的争夺(毛新青,2008),若丈夫能与之形成同盟共同应对姻亲冲突,则不会将消极情绪迁移到丈夫或婚姻中。
5结论
本研究可以得到如下结论:(1)我国夫妻中存在较低程度的姻亲关系问题,妻子的姻亲关系问题高于丈夫,但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少于丈夫;(2)夫妻双方的姻亲关系问题均能显著负向预测自身婚姻质量,丈夫的姻亲关系问题还能显著负向预测妻子婚姻质量;(3)妻子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姻亲关系问题与其婚姻质量间起调节作用:随着伴侣支持增加,姻亲关系问题对妻子婚姻质量的消极作用逐渐减小直至消失。 (袁晓娇 方晓义 邓林园 蔺秀云)
就我国姻亲关系的特点来看。在取值范围为1-4分的姻亲关系问卷中,丈夫和妻子样本的均分分别为2.97和2.84,可见对大多夫妻而言,姻亲关系基本处于中等偏上的状态,姻亲冲突并不严重。该结果佐证了中国婚姻质量的一项调查结果,妻子报告与公婆相处较为满意和很满意的占到66.4%(兰帆,2001)。对姻亲关系的性别差异检验则发现,妻子的姻亲关系不如丈夫。一方面可能因为夫妻婚后更多与丈夫家庭同住,因而妻子相对更易产生姻亲冲突。根据社科院2008年对五城市家庭调查的数据,夫妻婚后住男方家的占到46.4%。住女方家的仅2.8%(马春华,石金群,李银河,王震宇,唐灿,2011)。另一方面。妻子对丈夫情感争夺的需求更强(毛新青,2008)。易使姻亲关系更紧张。
就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的特点来看,在取值范围为1-5分的问卷中,丈夫和妻子样本的均分分别为3.04和2.92,属于中等水平,较一般压力下伴侣支持的水平略低(侯娟,2012)。具体来看,丈夫和妻子积极的问题解决维度均分在3.53和3.32,而站在伴侣一方维度均分仅为2.61和2.58,可见,在我国传统“孝”文化之下,在姻亲冲突中夫妻很难做到西方文化所提倡的与伴侣形成夫妻同盟,更多是通过积极的问题解决来向伴侣提供支持。相较而言,妻子报告丈夫提供的积极的问题解决应对更少,可能因为妻子姻亲冲突更多因而对伴侣支持的需求更强,也可能与丈夫普遍更多采用回避冲突的应对方式有关(琚晓燕,方晓义,戴丽琼,池培莲,2012)。
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的关系方面,本研究对我国大陆地区夫妻的研究结果同样发现姻亲关系能正向预测夫妻婚姻质量,支持了国外及港台地区的研究结论(Timmer&Veroff,2000;吴明华,伊庆春,2003)。在本研究中,当单独以姻亲关系为预测变量,分别能解释丈夫和妻子婚姻质量21%和23%的变异,足见姻亲在我国婚姻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本研究同时发现,姻亲关系对婚姻质量的影响存在重要的性别差异。对妻子而言,夫妻双方姻亲关系同等的通过个体内部和人际过程影响妻子婚姻质量,但对丈夫而言,姻亲关系仅通过个体内部过程起作用。客体效应一般可由情绪感染(Emotionalcontagon)过程来解释,即个体“捕捉”到伴侣的问题状态而受情绪感染,同时因无力帮助伴侣而降低满意度(Caughlin,Huston,&Houts,2000)。具体到姻亲关系方面,丈夫的支持能有效缓解姻亲冲突对妻子的消极影响,但妻子却对丈夫的姻亲关系问题无能为力,因而姻亲关系的客体效应仅表现在丈夫姻亲关系问题对妻子婚姻质量的影响上。
此外,只有妻子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其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间起缓冲调节作用。丈夫姻亲关系与婚姻质量的关系不受伴侣支持的调节。究其原因,一方面,在我国父系社会的传统文化下,妻子是嫁入婆家的,在姻亲冲突中处于弱势一方,更需要丈夫的支持作为应对姻亲冲突的重要资源(Wu,et a1.,2010)。另一方面可能与夫妻双方衡量自身婚姻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同有关。丈夫作为一家之主可能更看重大家庭的和睦,姻亲关系不和意味着自己婚姻并不成功:而妻子更看重与丈夫原生家庭成员之间对丈夫情感的争夺(毛新青,2008),若丈夫能与之形成同盟共同应对姻亲冲突,则不会将消极情绪迁移到丈夫或婚姻中。
5结论
本研究可以得到如下结论:(1)我国夫妻中存在较低程度的姻亲关系问题,妻子的姻亲关系问题高于丈夫,但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少于丈夫;(2)夫妻双方的姻亲关系问题均能显著负向预测自身婚姻质量,丈夫的姻亲关系问题还能显著负向预测妻子婚姻质量;(3)妻子受到的姻亲冲突下伴侣支持在姻亲关系问题与其婚姻质量间起调节作用:随着伴侣支持增加,姻亲关系问题对妻子婚姻质量的消极作用逐渐减小直至消失。 (袁晓娇 方晓义 邓林园 蔺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