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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76803
4—6岁儿童公平意图的发展研究(4)
http://www.100md.com 2016年3月1日 《心理与行为研究》2016年第3期
     存备选方案为(2,8)与(8,2)时,4岁儿童拒绝率均要高于6岁儿童。与Sutter(2007)研究得出的趋势较为一致,他认为年长儿童与青少年在这两个方案下拒绝率都显著高于大学生,是因为年幼的被试对不公平结果更加抵触。在此我们认为原因可能是相对于年幼儿童。年长儿童的公平意图获得较大发展。他们在进行行为决策时更能够考虑对方的意图,即提议者在备选方案为(2,8)时,一个是有利于自己的方案一个是有利于别人的方案,在其中选择有利于自己这个意图是可以理解的,也是相对公平的,因此拒绝的较少;而在备选方案为(8,2)时,提议者没有更好的选择因此也是可以接受的。而年幼儿童对于不公平的分配方案可能倾向于选择拒绝,而不会考虑到备选方案以及相对应的提议者的意图。对于4岁及以下的儿童,结果的公平性相比意图对其行为决策的影响更大。在前人研究中只探讨年长儿童,或是把几个年龄的儿童混为一谈都是不合适的,儿童的心理发展处于快速时期每个年龄可能都会出现质的差异。在此我们认为5到6岁期间可能是儿童公平意图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

    6岁儿童在备选方案为(2,8)时的拒绝率要高于备选方案为(8,2)的拒绝率。这一点与之前Sut-ter(2007)的研究一致,Sutter认为是在前者当巾提议者要么选择有利于提议者的必选方案(8,2),要么选择有利于被试的备选方案(2,8),而在后者中由于两个方案都是(8,2),提议者别无选择,因此提议者选择(8,2),所以在备选方案为(8,2)时对于被试来说显得相对公平。但在本研究中的4岁和5岁儿童被试对两方案下的拒绝率均无显著差异我们认为4-5岁儿童由于缺乏更高级的、合理的认知决策,在该时期公平意图发展的相对较慢,因此还不能清晰地分辨出备选方案为(2,8)和(8,2)时提议者的公平意图。到儿童6岁时,公平意图获得一定的发展。在该阶段的年长儿童能够发现相对于备选方案(2,8),提议者在(8,2)时的选择更具备公平性,因此他们对后者的拒绝率更低。

    结合本研究实验的结果,我们得知6岁儿童对公平意图的感知与4、5岁有显著差别,因此5到6岁期间可能是儿童公平意图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但在哪个年龄阶段儿童的公平行为和公平意图均发展成熟、步调一致,还需要后续的研究扩大年龄段进行考察。同时,由于本实验需要被试掌握数量关系,因此在选择被试时从4岁开始,但4岁之前儿童的公平性是如何获得的还需要进一步研究,5结论

    (1)独裁博弈中,6岁儿童的出价显著大于4岁儿童与5岁儿童,而4岁与5岁儿童出价差异不显著。(2)最后通牒博弈中,4-6岁儿童在备选方案为(5,5)时的拒绝率都显著高于备选方案为(10,0)。(3)最后通牒博弈中,比起4岁儿童,6岁儿童已能分辨出备选方案为(2,8)和(8,2)时提议者的公平意图。

    综上,5到6岁期间可能是儿童公平意图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 (董圣鸿 郑海林 王燕 余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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