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与倡(2)
同时,娼优也有取代倡优的趋势。“娼优”之词唐代或已出现,白行简《说郛》本之《汧国夫人传》:“日会其娼优侪类,嬉戏游宴,囊中尽空。”按此传亦名《李娃传》,在《虞初志》、《唐人说荟》、《龙威秘书》本的《李娃传》中,“娼优”是作“倡优”。宋杨溥《唐会要》卷五十六:“杂郑卫之音,纵娼优之乐,恐非圣德所谊。”到了宋元时期,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前集卷五十三专设有娼优门,再如“居民烦伙,娼优所聚”(曾慥辑:《类说》卷十七引《沂公笔录》)、“暮则易布裘徒步市廛间,或娼优所集处,率以为常”(叶梦得撰:《石林燕语》卷十)、“鱼三嫂娼优之家,官司不为详审”(王恽撰:《秋涧集》卷八十八),等。而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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