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儿童性虐待的减少:我们可以从中学到什么?(1)
[摘要]针对儿童的性犯罪会对受害者的健康和幸福产生持续破坏性的影响。本文旨在考察各种类型儿童性虐待的定义、发生率以及儿童性虐待案例减少的可能原因,特别是美国儿童性虐待。作者强调各个案例之间的差别,特别是受害者和犯罪者之间的差别,强调各种政策和干预措施需要考虑到儿童性虐待问题的多样性。儿童性虐待有多种形式,因此,对受害者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犯罪者的犯罪动机也各不相同。
[关键词]性侵犯受害儿童;流行;儿童性虐待类型;侵犯者;干预;政策
性虐待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在各个方面给公众和政策制定者带来了挑战。很多人容易简单地以邪恶的掠夺者、被强奸和摧毁的受害者这样的定势去思考性虐待,这可能有利于动员新闻记者或从政客手里获得资金。但当你真正去制定有效的规划时,这是一个障碍。因此,对那些想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和干预方案的人来说,其中的一个责任就是要阐述这些复杂性,并且要时刻提醒公众、政策制定者和相关机构,他们试图回应的问题具有多样性。
1 定义
性虐待定义本身是复杂的,因为它包括两个重要成分。第一是儿童遭遇了他们并不想要的或是被强迫发生的性行为。我们必须时刻提醒人们,这包括相当一部分由年长儿童和同龄人等其他同伴所施加的非自愿的和强迫的性行为,比如被恋人强奸和性骚扰这样的性行为。性虐待也包括发生在儿童和禁止与儿童性交的个体之间的性行为,这部分个体主要是成年人和儿童的监护人。有必要提醒人们,这些被禁止的活动不一定是被强迫的,这也被视为性虐待。
性虐待是一个文化的概念。因此在各方面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文化差异性,特别是在第二方面。某些文化允许或接受成年人在某些情境下与儿童发生性行为,其他一些文化禁止同龄儿童之间发生两情相悦的性行为,并把该行为视为性虐待。这些差异性在跨文化工作中非常重要。
2 发生率
目前有两种表示性虐待发生率的基本方法,各有优缺点。一种是终生发生率的估计,可以非常有效地说明被性虐待这一问题影响的人群比例,但它们是对上一代人受影响比例的历史性评价,不能说明目前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一年发生率评价,可以更好地说明目前的情况,更有利于计划服务需求,但基于很多原因,它们的代表性不如前者充分。
终生发生率评价是目前为止用得最多的表示方法,它们最容易获得。WHO进行了一项很好的国际性荟萃分析(meta-analysis),综合分析了169个非临床群体的这类研究,这些研究涉及对大学生、门诊病人、一般群体的调查等。女性总体发生率是25%,其中7%为非接触性虐待,13%为非性交的接触性虐待,5%为包括性交的性虐待;男性总体发生率为8%,其中3%为非接触性虐待,3%为接触性虐待,2%为包括性交的性虐待。
世界范围内只有少数地区存在大量这类研究,使得目前国际间的比较不大可靠。然而,荟萃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西欧国家女性性虐待发生率比北美国家低大约7个百分点。
国际上,有关一年发生率评价的系统信息很少。这些评价大部分通过统计由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所鉴定的案例来获得。由此获得的发生率,其差异很大,从万分之二到万分之四十。有几项研究,其中包括我自己的两个,试图通过普通群体调查来评价一年发生率。估计值从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十二不等,或者是超过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士的估计值10倍。
不幸的是,要十分准确地评价发生率相当困难,极具挑战性。但是,一些主要问题已经弄清楚了,不大可能受到后续研究的质疑:①性虐待发生于相当一部分儿童身上,这部分儿童的比例比30年前几乎任何地方任何人所能想象的都要高很多。②在每个已经进行过研究的地区,普通群体中受过性虐待的人群数量很大。从历史上看,当代主流社会中,性虐待很少或不为人知这样的社会群体几乎没有。③女性受性虐待的风险高于男性,但男性也容易受到伤害。④以当局已知案例为基础的估计值不能涵盖受害的全部范围。
3 虐待类型
正如我提到的那样,我相信对于我们这些从事性虐待问题工作的人来说,主要挑战是在试图制定政策和干预措施时要描述性虐待特征,并牢记性虐待问题的巨大多样性。很多问题的处理显得过于刻板,如有人呼吁“让我们处理这些恋童癖”,而实际上大部分犯罪者不是恋童癖,或者是计划“治疗每一个受害者”,但不是所有受害者都需要治疗。
因此我们需要强调各案件之间的差别。描述性虐待特征时我们需要做出的重要区别取决于我们是否主要关注受害者和犯罪者。有不同的调查惯例,并且受害者之间的差别不一定和犯罪者之间的差别相对应。受害者是重要的。
对受害者来说,最重要的区别是:①遭遇性交的受害者和遭遇其他骚扰程度较轻的性虐待的受害者。很明显,性交可以引起怀孕和疾病,影响干预,并且有证据表明性虐待对这两类受害者的心理影响也有差别。②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发生于儿童所处家庭和亲密社会圈子内的性虐待和发生于家庭和亲密社会圈子以外的性虐待。显然,干预涉及的范围很广。在应对性虐待问题的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忽视家庭内虐待而只强调家庭外虐待的时期和机构,也存在着其他一些只强调家庭内虐待而排除家庭外虐待的情况。③某些性虐待的发生是暴力、恐吓和强迫的结果。某些性虐待涉及逐步引诱行为和操纵。某些性虐待在未成年人的参与下发生,某些时候甚至由他们发起。不同性虐待的动力学多不相同,并具有干预的意义。例如,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表现可能更多见于暴力虐待。我个人认为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那些自愿与成年人发生性行为的青春期儿童。这部分儿童被称为依从的受害者。这类案件的数量增多,引起了公众关注,包括一些为认识自己性的本质而寻找年长的性伙伴的青春期同性恋者。④第四个重要的区别是性别。和女孩相比,受性虐待的男孩不易受到当局的关注。有证据证明当局对不同性别性虐待案件的回应有所差别,并且不同性别性虐待引起的某些心理学问题不相同。
另外,尽管这些不是主要区别,但当我们考虑受害者的多样性时,我们还应该想到其他一些类型的受害者:网上性虐待受害者、被拍照后照片广泛传播的性虐待受害者、被买卖的儿童和从事卖淫活动的受害者。
为了描述并提醒人们注意犯罪者的多样性,我们把犯罪者之间的一些重要区别归纳如下:①性变态/非性变态。有恋童嗜好(或者更严重的施虐嗜好)的犯罪者给鉴定、干预和处理提出了一个很不一样的问题。恋童癖,如你所知,指的是那些对青春期前儿童有着持久的主要的性嗜好的人。他们反复对儿童进行性犯罪,并且很难阻止他们再次犯罪。不管我们怎么想,他们都不会构成性犯罪者的主体,但很多人并不知道这点。“恋童神父”、“网络恋童癖”——这些词语都是误称。大部分神父儿童骚扰者不是恋童癖。网络骗子很, 百拇医药([美]David Finkelhor)
[关键词]性侵犯受害儿童;流行;儿童性虐待类型;侵犯者;干预;政策
性虐待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在各个方面给公众和政策制定者带来了挑战。很多人容易简单地以邪恶的掠夺者、被强奸和摧毁的受害者这样的定势去思考性虐待,这可能有利于动员新闻记者或从政客手里获得资金。但当你真正去制定有效的规划时,这是一个障碍。因此,对那些想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和干预方案的人来说,其中的一个责任就是要阐述这些复杂性,并且要时刻提醒公众、政策制定者和相关机构,他们试图回应的问题具有多样性。
1 定义
性虐待定义本身是复杂的,因为它包括两个重要成分。第一是儿童遭遇了他们并不想要的或是被强迫发生的性行为。我们必须时刻提醒人们,这包括相当一部分由年长儿童和同龄人等其他同伴所施加的非自愿的和强迫的性行为,比如被恋人强奸和性骚扰这样的性行为。性虐待也包括发生在儿童和禁止与儿童性交的个体之间的性行为,这部分个体主要是成年人和儿童的监护人。有必要提醒人们,这些被禁止的活动不一定是被强迫的,这也被视为性虐待。
性虐待是一个文化的概念。因此在各方面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文化差异性,特别是在第二方面。某些文化允许或接受成年人在某些情境下与儿童发生性行为,其他一些文化禁止同龄儿童之间发生两情相悦的性行为,并把该行为视为性虐待。这些差异性在跨文化工作中非常重要。
2 发生率
目前有两种表示性虐待发生率的基本方法,各有优缺点。一种是终生发生率的估计,可以非常有效地说明被性虐待这一问题影响的人群比例,但它们是对上一代人受影响比例的历史性评价,不能说明目前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一年发生率评价,可以更好地说明目前的情况,更有利于计划服务需求,但基于很多原因,它们的代表性不如前者充分。
终生发生率评价是目前为止用得最多的表示方法,它们最容易获得。WHO进行了一项很好的国际性荟萃分析(meta-analysis),综合分析了169个非临床群体的这类研究,这些研究涉及对大学生、门诊病人、一般群体的调查等。女性总体发生率是25%,其中7%为非接触性虐待,13%为非性交的接触性虐待,5%为包括性交的性虐待;男性总体发生率为8%,其中3%为非接触性虐待,3%为接触性虐待,2%为包括性交的性虐待。
世界范围内只有少数地区存在大量这类研究,使得目前国际间的比较不大可靠。然而,荟萃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西欧国家女性性虐待发生率比北美国家低大约7个百分点。
国际上,有关一年发生率评价的系统信息很少。这些评价大部分通过统计由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所鉴定的案例来获得。由此获得的发生率,其差异很大,从万分之二到万分之四十。有几项研究,其中包括我自己的两个,试图通过普通群体调查来评价一年发生率。估计值从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十二不等,或者是超过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士的估计值10倍。
不幸的是,要十分准确地评价发生率相当困难,极具挑战性。但是,一些主要问题已经弄清楚了,不大可能受到后续研究的质疑:①性虐待发生于相当一部分儿童身上,这部分儿童的比例比30年前几乎任何地方任何人所能想象的都要高很多。②在每个已经进行过研究的地区,普通群体中受过性虐待的人群数量很大。从历史上看,当代主流社会中,性虐待很少或不为人知这样的社会群体几乎没有。③女性受性虐待的风险高于男性,但男性也容易受到伤害。④以当局已知案例为基础的估计值不能涵盖受害的全部范围。
3 虐待类型
正如我提到的那样,我相信对于我们这些从事性虐待问题工作的人来说,主要挑战是在试图制定政策和干预措施时要描述性虐待特征,并牢记性虐待问题的巨大多样性。很多问题的处理显得过于刻板,如有人呼吁“让我们处理这些恋童癖”,而实际上大部分犯罪者不是恋童癖,或者是计划“治疗每一个受害者”,但不是所有受害者都需要治疗。
因此我们需要强调各案件之间的差别。描述性虐待特征时我们需要做出的重要区别取决于我们是否主要关注受害者和犯罪者。有不同的调查惯例,并且受害者之间的差别不一定和犯罪者之间的差别相对应。受害者是重要的。
对受害者来说,最重要的区别是:①遭遇性交的受害者和遭遇其他骚扰程度较轻的性虐待的受害者。很明显,性交可以引起怀孕和疾病,影响干预,并且有证据表明性虐待对这两类受害者的心理影响也有差别。②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发生于儿童所处家庭和亲密社会圈子内的性虐待和发生于家庭和亲密社会圈子以外的性虐待。显然,干预涉及的范围很广。在应对性虐待问题的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忽视家庭内虐待而只强调家庭外虐待的时期和机构,也存在着其他一些只强调家庭内虐待而排除家庭外虐待的情况。③某些性虐待的发生是暴力、恐吓和强迫的结果。某些性虐待涉及逐步引诱行为和操纵。某些性虐待在未成年人的参与下发生,某些时候甚至由他们发起。不同性虐待的动力学多不相同,并具有干预的意义。例如,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表现可能更多见于暴力虐待。我个人认为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那些自愿与成年人发生性行为的青春期儿童。这部分儿童被称为依从的受害者。这类案件的数量增多,引起了公众关注,包括一些为认识自己性的本质而寻找年长的性伙伴的青春期同性恋者。④第四个重要的区别是性别。和女孩相比,受性虐待的男孩不易受到当局的关注。有证据证明当局对不同性别性虐待案件的回应有所差别,并且不同性别性虐待引起的某些心理学问题不相同。
另外,尽管这些不是主要区别,但当我们考虑受害者的多样性时,我们还应该想到其他一些类型的受害者:网上性虐待受害者、被拍照后照片广泛传播的性虐待受害者、被买卖的儿童和从事卖淫活动的受害者。
为了描述并提醒人们注意犯罪者的多样性,我们把犯罪者之间的一些重要区别归纳如下:①性变态/非性变态。有恋童嗜好(或者更严重的施虐嗜好)的犯罪者给鉴定、干预和处理提出了一个很不一样的问题。恋童癖,如你所知,指的是那些对青春期前儿童有着持久的主要的性嗜好的人。他们反复对儿童进行性犯罪,并且很难阻止他们再次犯罪。不管我们怎么想,他们都不会构成性犯罪者的主体,但很多人并不知道这点。“恋童神父”、“网络恋童癖”——这些词语都是误称。大部分神父儿童骚扰者不是恋童癖。网络骗子很, 百拇医药([美]David Finkel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