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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00240
试论禁毒法对艾滋病防治的积极作用(2)
http://www.100md.com 2009年8月1日 《中国性科学》 2009年第8期
     《禁毒法》吸收国内外最新的禁毒理念,其第五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巩固戒毒成果的需要和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情况,可以组织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这实际上赋予了美沙酮维持治疗等减少危害措施的法律依据。

    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工作的要求,各地公安、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积极做好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设置、受治人员审批和监控等工作,推动维持治疗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国有22个省区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举办了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逐级培训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门诊共计600个,累计治疗病人17.86万人,门诊稳定治疗9.37万人[14]。

    2.1.2 基于清洁针具较于共用针具有助于降低艾滋病传播,使提供清洁针具合法化 《禁毒法》主要是为了禁毒而设计,没有明确规定在吸毒人员中提供清洁针具和避孕套等可以预防艾滋病的项目。但是《禁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而各种措施应当包括提供清洁针具和避孕套,这也属于戒除毒瘾和挽救吸毒人员的降低危害措施之一。

    2.2 对戒毒人员分别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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