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农民工中的拉拉:游离于城市边缘的特殊群体(2)
其次,在形式婚姻中,物质利益往往会造成双方很多的不满。在形式婚姻中,由于仅仅只是个形式,所以男同性恋者不乐意像正常夫妻中的丈夫那样把家中的经济权力交给妻子,也不乐意女方在经济上太多的依赖男方;然而由于农民工群体的收入较低,农村对于结婚这类事情又看的很重,所以就算是形式婚姻,女同性恋者也希望男方能有更多的经济支出,彩礼、聘礼等在农村是难以取消的,双方为了婚姻看起来的真实性,也不得不勉强去做,但又希望自己可以付出的很少,对方可以给予的很多。这种都想获利、不想付出的婚姻难免会有诸多的问题。第三,在形式婚姻中女性的投入。虽然进入婚姻的一开始,女性同性恋者就明白这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婚姻,她们同身边那个法律意义上的丈夫并没有爱情可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她们的一些行为却又同那些深爱着自己丈夫的异性恋女子有着十分接近表现。表现在女性农民工同性恋身上最为明显的一点就是她们惧怕这种形式婚姻的失败。虽然现在社会对婚姻的包容度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变,离婚者已经不再像十几年前那样被人看不起,但是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离婚还是一件丢人的事情,尤其是女性离异者,包括她的娘家,一样会成为周围人说笑的谈资。所以,这些来自农村地区的女性同性恋农民工,虽然自己的性取向发生了改变,但是还是和异性恋女子一样,十分在意自己婚姻的完整性。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最稳定的婚姻并非单纯的建立在双方的感情基础上,而是掺杂着诸多交易性的实质、仪式上的过程和共同生活中的互动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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