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国际人权法和部分国家立法审视中国同性恋现状及建议(3)
李银河曾多次向全国人大提交同性婚姻提案,在今年(2011年)的两会上,她再一次提交了同性婚姻提案,这也是李教授第10年提交此类提案了,不过都没有通过。但这种行为极大地引起了强烈之反响。在目前的中国法律下,虽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承认同性恋者的所有权利,但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歧视、压迫同性恋者。同性恋者的权益还是相当部分受到了保护,除了在性行为和婚姻方面(当然,如果同性恋者欲和异性结婚,法律还是允许的)。5 对中国同性恋立法的建议
上述分析可知,中国有超过4000万的同性恋者,这个数字足已超过许多国家的总人口。如果这些同性恋者全部与异性结婚,那么将会有8000万的人陷入不幸,至少他们的婚后性生活会不如人意。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作为一个走向世界的大国,当我们面对世界人民时,所应该展现的不仅仅是强大的综合国力,民族的开明与包容、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同样要展现于世界人民眼前。允许同性恋者结婚,给予他们和异性恋者同样的权利,将会大大提升中国的国家形象。我们现在建立和谐社会,就要充分考虑各种身份的人的切身利益,只有人民的幸福,才会带来社会的真正和谐。因此,进行立法,允许同性恋结婚或者允许同性恋者享有类似婚姻的权利,是一个立法工作者应该开始考虑的任务了。
5.1 完善社会福利
首先,完善社会福利似乎与同性恋立法毫不相干,但这一问题在中国却又迫在眉睫,完善社会福利其实不仅仅关系到同性恋立法问题,它也同样关系到人口问题。中国人经历了几千年的小农经济生活,以往都是重农抑商,自给自足,儿女多了,晚年自然也就有了保障,因此,四世同堂成了人们心中最美好的景象,这也是中国人口不断增多的原因之一,像“子孙满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观念之所以深入人心,其实最终都是希望老来有人养。
而同性恋者之间是不能生育的,尽管可以通过领养或其他方式获得子女,但大部分的国人还是钟情于“亲生”、“血脉”、“传宗接代”等字眼。由于目前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福利制度并不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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